認為無論是否鑒定,工業(yè)鹽一噸價格,可直接推定其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該觀點主要依據在于:《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食品生產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標準關于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的規(guī)定使用食品添加劑;不得在食品生產中使用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
根據上述規(guī)定,可以得出結論:
工業(yè)鹽不屬于國家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屬于《食品安全法》禁止在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添加、使用的物質。因此符合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構成要件。甚至有觀點進一步認為,合肥工業(yè)鹽,使用不加碘鹽腌制食品、銷售加工食品者也構成本罪,將大量使用粗鹽腌制咸菜、鹽水鴨等腌制品的個體經營者入罪處罰。
精制工業(yè)鹽主要成分是氯化鈉,還含有少量鈣鎂離子和硫酸根離子以及部分固體不溶物,精制工業(yè)鹽中重金屬含量低。生活中所說的鹽,是指由海水、鹽池、鹽井和鹽礦中加工提取得到的,鍋爐工業(yè)鹽,它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鈉(NaCl),分別稱為海鹽、池鹽、井鹽和巖鹽。在使用原鹽加工為精制鹽的過程中,添加了少量碘酸鉀(KIO3)等營養(yǎng)物質,因而就有了“合格”與“不合格”食用鹽的區(qū)別。
您好,歡迎蒞臨合肥玉坤,歡迎咨詢...
![]() 觸屏版二維碼 |